声明人:倪孟新
我于1997年有幸得大法,由于当时在邪恶的强迫压力下,曾经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以及签字等。现在发表郑重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精進修炼,做好三件事,直至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9/1604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