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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紫燕

    我曾于二零零六年被恶警劫持到派出所,在恶警的一再讯问下,我被迫讲了去发过两次真相传单。他们问传单里面是什么内容,我当时推说我不认得字,推托过去。后来他们拿了几张已经写好内容的纸,叫我签名、按手印。当时由于怕心大,我没能给恶警讲真相,也没看里面是否有不利于大法的内容就妥协了,签了名、按了手印。想来真是惭愧,我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在邪恶面前所讲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按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0/1605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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