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伟英
在被迫害期间,由于自己有很多执著心放不下,写了“不学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严正声明:被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加紧弥补自己的过错,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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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0/160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