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家兰
在99年7.20以后,中国大陆开始迫害大法弟子后,我所做、所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坚决修炼法轮大法,助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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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0/160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