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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玉英 由于学法不深,在压力面前违心地在公安局拟好的保证书上(笔录上)签了字,现特此声明,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,所有一切违背大法的签字都声明作废。家人代签的也声明作废!今后在讲清真象中加倍弥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7/100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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