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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建国 一九九九年7.20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被迫违心的做过三次“表态”:第一次是在迫害开始后单位组织的邪党小组会议上,我错误的表示了自己在政治上“留下了污点”,并含糊的说了一句“先记下这笔帐吧”;第二次是在二零零零年,我所在单位邪党党委书记为完成公安机构的审查要求,背着我以我的名义写了一份文字材料,得知后我也未表示拒绝和反对;第三次是在二零零零与二零零一年之间,我所在单位邪党组织部门向上报告所谓“法轮功人员的悔过”情况,填写报表并顺带与我见面,我没有表示反对,并顺从的出具了当时我负责掌管的邪党的党委公章。此外,在二零零一年期间,工作中主动的宣传过江鬼的所谓“三个代表”,并在庆邪党生日活动中编撰节目歌颂邪党及“三个代表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背离大法的表态等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、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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