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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秀辉 我由2000年正月去北京证实大法,后被拘留。在此期间,当地政府和公安向家人索要东西,并罚款等共5500元,并被诱骗我的亲笔签名,做了假保证。而后,我在2001年2月,由于自己法理不清的情况下,又违心写了假保证。我认为做为大法的修炼者是不合格的,因此,我特此声明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7/100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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