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灵娟
我在一九九九年八、九月间被逼交出大法书籍并写下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当时所讲、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定要弥补以前的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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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5/160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