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芳英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公安局恶警闯進我家,将大法书和一盘放不出声音的炼功带给收走了。我没有保护好大法书,感到万分的内疚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要求去做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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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