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文汉
以前毁掉了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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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