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、孙美欣
2006年2月份邪党找我,叫我按手印,我按了手印,在此声明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9/1611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