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缙云
非法被抓后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,写了“不炼功保证”。回家后,在压力下又写了“不炼功保证”。声明:以上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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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0/1611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