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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15岁的女孩王颖

    我妈妈因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的真象,被非法判处劳教一年。北京东直门街道办事处林京、杨主任、董书记:1:把我关进敬老院,切断与外界一切联系;2:为了严加监管非法给我转学;3:封了我家所有的存折。他们一群人多次找到我,强迫要求让我给他们写感谢信,把这些迫害说成是对我的关心。在我妈妈不在我身边时,我被它们的谎言所欺骗,写了一封感谢信。事实上他们通过把我关进敬老院使我严重失去人身自由,还把我的学校转丢,使我失学至今,甚至连生活费都没有。从2000年12月28日至今,我和妈妈失去了生活来源。有家不能回,流离失所。现在我认识到做错了,声明给他们写的感谢信作废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8/100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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