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戴魁松
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上午,派出所在集贸市场将我无辜绑架,强行将我塞進警车尾箱。当日送拘留所拘留十日,在拘留所逼迫签字认可非法拘留,被强迫按了指印,严正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/1618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