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香
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期间,在高压下,所有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之类的材料,我特此声明作废。一切归正。从此之后,加倍弥补,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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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/1618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