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菊芝
九九年七二零时期,在共产邪党被迫下,烧毁了大法书和说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,悔恨自己走过一段弯路。现通过同修点悟,深感惭愧,声明:以前的言行作废。从今以后一定要跟随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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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/1618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