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淑珍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○日后,因怕心,在家人的强迫下,我把大法书都交到了居委会,很长时间没有再修炼。现在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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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/1618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