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旭辉 母亲是97年得法的,我也于99年初得法。2000年7月她曾在邪党的洗脑班被迫害20余天。体重只剩80斤。后来,社区负责人找到我,要我替母亲在“悔过书、揭批书、决裂书”等上面签字,我瞒着母亲代签了名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