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生
二零零四年九月的一个晚上,市刑警大队伙同镇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我家,没有得逞。几天后,它们骗我上了车,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/1618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