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华
我于98年得法。99年7.20邪恶迫害法轮功以后,在压力面前向邪恶妥协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郑重声明:以上向邪恶妥协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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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/1618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