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秋平
九九年7.20后,我有过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烧毁过手抄的《转法轮》。二零零六年,在邪恶操控家人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现郑重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/1618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