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爱英
以前向邪恶写的一切“保证”、签字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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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/1618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