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加菲
以前所写的书面“保证”和说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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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/1618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