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冀德琴 我于2006年9月给人讲真相时被举报拖到派出所,在师尊的看护下及大法弟子的加持下,当晚七点正念回家。前几天我被要求到预审科办去年的手续,我本应正念抵制,可由于经办人是儿子的同事,碍于人情,我按了手印,符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当时顺从邪恶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坚定跟师尊走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