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仝辉
本人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怕心,曾毁掉了大法书籍,自觉悔恨至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,坚修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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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4/161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