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敏
二零零零年,单位强迫我在脱离法轮功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当时顺从了邪恶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4/161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