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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惠芳 我于七月五日下午在同修家集体学法时,被恶人举报,劫持到警署和拘留所,配合了邪恶在笔录上签字、照象、盖手印,做了不该做的事,特此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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