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逄增菊
六月二十四日,恶警到我家非法抄家,将电脑、打印机、硬盘一块、一部手机、多本大法书,非法抄走,我违心的配合邪恶签了字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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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5/1621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