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敬云
一九九九年7.20后,由于怕心,在乡政府和村里代写的所谓“不炼功了的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,顺从了邪恶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师父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紧跟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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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5/1621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