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左菊兰
我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,被派出所绑架,在法院里承认了迫害,并在“悔过书”上按了手印。今严正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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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5/1621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