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军波
在劳教所期间,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书、认识”等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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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5/1621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