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素兰
我是九九年三月份得法的,在七二零邪恶打压下,由于对法认识的太低,向邪恶保证“不修不炼了”,做出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,现声明: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永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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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6/1621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