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英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的时候对大法认识的不够清楚,交出了师父的法像和一本大法书,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,声明:以前的行为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弥补以前所犯的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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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6/1621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