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杰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邪恶的打压下,在邪恶的逼迫下写过“不学不炼”的话,对大法不坚定,对师父不尊不敬,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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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6/1621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