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岑少琼
我在2000年10月17日被邪恶带走,关進湛江看守所。被非法劳教一年才放回。现在声明当时在劳教场被迫所写的“三书”和所做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修炼到底,加倍弥补损失,正念正行,勇猛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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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7/1622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