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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阮祥华 今年六月二十九号中午,县六一零恶人和恶警十多人闯入我家,威逼我十多岁的儿子在“搜查证”上签字,还是强行非法把我绑架,在邪恶迫害下,两名恶警强行拉我的手指在它们写好的纸上面画押,上面写的是什么我全然不知。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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