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建
九九年,大法被迫害后,丈夫也刚刚病逝,居委会的人找上门来了,要我写“保证书”。由于自己当时正念不足,虽然没写“保证书”,但在他们写的上面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8/1622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