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淑华
九九年去天安门证实法被非法关進监狱。出狱时写了“保证书”,而且还说出了两名大法弟子的名字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8/1622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