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东艳
过去说过、做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和事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影响,勇猛精進,坚定修大法不动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8/1622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