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慧珍 本人在九九年7.20以后多次被迫害或被非法抓去,多次被迫签了名,说过“没有炼大法了”,还烧掉了师尊的法像和法轮图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好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