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梅
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在高压下所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之类的材料,及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9/1623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