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新
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。一九九九年七月,在邪恶的迫害声势下,我交了一些大法的经文。对此我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要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9/1623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