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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莹 在被绑架后,在被非法押送去拘留所的“通知单”和释放我的“通知单”上签了名。在迫害初期,我带的一个学生替我写了“保证”。两次被非法抄家,两次非法抄走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。在非法刑讯逼供的时候,在我动弹不了的情况下,它们强迫我做对不起师父的事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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