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碧兰、金花
在邪恶迫害下,把大法书烧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好好学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0/1624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