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森
我是97年得法的。在99年7.20来时,我没能走出去,因怕心被迫写下“不再炼功的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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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2/162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