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发
99年7.20之后,在单位压力下违心的烧毁了大法的书,写过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2/1625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