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炳芬
九九年迫害大法开始时,邪恶到大法弟子家逼迫大法弟子签名“不炼了”,我当时学法不深,有怕心,签了名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写、所做的背离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3/1625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