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春英
我在上北京证实大法时,被恶警非法抓回,由于正念不强,怕心重,按照恶党的要求签了字。我现在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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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3/1625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