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英
我在恶党的高压下,写过“保证书”。由于怕心重,毁过大法书。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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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13/1625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