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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克欣 我于九五年得法后,身体上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,体轻精神好。但九九年七二零后,居委会来我家登记,我怕心十足,和老伴一起主动把大法书、师父法像、录音带、录像带等全部销毁。我早就意识到自己罪大之极,痛恨万分,可是也没下决心悔改,现在想起来真是恨死自己。严正声明:以前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下决心痛改前非,努力学法炼功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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